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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发生调整 短期存款利率水平上限有所上升

来源:北京日报2021-06-28 09:29:24

存款利率报价方式新规近日正式实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这一改变是否会影响储户的“钱袋子”?记者咨询多家北京地区银行获悉,在新的报价方式下,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发生调整,短期存款利率水平上限有所上升,长期存款利率上限出现小幅下降,部分银行大额存单利率出现下调,银行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水平大体稳定。

●中长期存款利率降了

“3万元起存的3年期利率从3.85%降到了3.25%,昨天刚刚调整,不同期限的大额存单利率都有所下调,不过活期存款利率没有进行调整。”6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城区一家国有大行网点,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由“基准利率×倍数”改为了“基准利率+基点”。虽然还没有向用户发布具体通知,但行内已经调整完毕,用户存款时执行最新利率标准。

在附近的一家股份制银行,大堂展板上写着“差异化存款三年10万3.4%”,大堂经理介绍此前利率为3.8%,近日刚刚调降。不过另一家国有大行理财经理表示“存款利率暂未调整”,并未接到利率下调的通知。

就在6月21日,市场预期的存款利率改革终于靴子落地。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对居民钱包影响并不大

银行调整存款产品利率的消息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有网友称,存款产品利率调整实则是“变相降息”,也有观点称“存款利率全面下降”。但在专业人士看来,这些解读并不准确,新规对广大储户而言影响不大。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解读称,调整之后,存款利率报价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与贷款利率报价方式趋于一致,同时也使存款利率报价更加精细。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后,具体执行的利率由银行自主确定,既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此前水平;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自律上限适当下调,具体执行的利率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之间会有不同。

“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一位银行从业人员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

●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

存款利率定价为何要进行改革?市场人士分析,此前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总体来看,与之前的存款利率上限相比,此次调整将有效遏制银行存款成本上升势头,有助于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

董希淼认为,新规将有助于约束中小银行和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对存款的不理性竞争行为,克服负债业务“规模情结”和“速度冲动”,增强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他建议,各地在具体执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时,应进一步实施差别化政策,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加点空间。(记者 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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