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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地下车库停车时 车顶与消防水管发生碰撞

来源:南京日报2021-09-07 10:29:25

车主索赔物业拒赔 律师:双方都有责任

经营性地下车库限高2米,可是在某些区域的停车位,实际高度并未达到2米。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化姓)驾驶宝马SUV进入南京越洋国际商务中心地下车库停车时,车顶与消防水管发生碰撞。

事发后,张先生见到此处提醒要“倒车入库”,但是并未提醒这里的停车高度小于2米。他3次找到物业公司想要商讨赔偿事宜,但均无结果。物业公司表示,这是司机技术不好,物业无责不承担赔偿。

宝马车倒车入库“很受伤”

8月22日,市民张先生驾驶一辆宝马SUV汽车,进入南京越洋国际商务中心地下车库停车。张先生说:“SUV汽车本身身高就高,我进入车库时,还特意看了车库限高,显示为2米。下到地库后,这里有很多的机械车位,我这个车只能停靠普通车位。”

据张先生表述,后来在负一层通向负二层的通道口处,发现一排普通车位。这些车位给人的视觉看起来就比较低矮,不过挂有提示,要求司机倒车入库。在倒车过程中,突然听见一声响,自己下车一瞧,车顶和车位旁边的消防水管发生碰撞。

“车位旁边头顶上的消防水管太低了,高度根本达不到2米,导致我的车顶发生凹陷,油漆也刮花了。”张先生说,由于撞击位置在车顶,导致修复起来有难度,初步估算,修车费在5000元左右。

位置特殊看不清“易受伤”

事发后,张先生自述曾经3次找到物业公司,不过均无人出面商谈。9月2日上午,南报融媒体记者来到现场查看,地库入口处的收费公示牌显示,收费单位为南京正仕融贸易有限公司。入口处也有醒目的标识,限高为2米。

进入地库后,这里确实有不少机械车位,有专人指导停车。部分为普通车位,在张先生发生碰撞的普通停车位处,挂有警示标识,显示限高为1.7米。一溜排停车位上方,均架设着消防水管,尤其是在内侧的停车位,消防水管最粗,位置也最低。

张先生说,限高标识为事发后物业公司挂的,事发时并无任何提醒。在其提供的事发照片上,这里的停车位确实并无限高提醒。

物业称司机技术不好导致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南京越洋国际商务中心24楼的客服部一位洪主管(音姓)表示:“地库入口的地方就有明显的提醒标识,事发位置的停车位也有提醒标识。就是司机技术不好,斜着倒车出事了。”

根据洪主管的描述,停车位正常倒车入库,应该是汽车直着倒入库。但是宝马车司机却是斜着倒车入库,导致车顶碰撞了消防水管。她说:“撞坏了消防水管,司机还得进行赔偿。”

对于司机所说的问题,她还表示:“当时也报警了,民警过来说是司机技术问题。让警察和法院来处理,该去法院打官司就去打官司。”

街道介入调解要求整改

江东街道停车办的赵科长(音姓)表示,接到张先生投诉之后,曾经帮其联系过3次进行调解,但是街道联系的张经理(音姓),一直以自己无法做主为理由,未出面与司机商谈此事。

“入口处有提示,内部有专人管理,但是在张先生出事的那个位置,却没有提醒。我们认为此举不妥,有隐患,当天就要求物业方面整改,加挂提醒标识。”赵科长说。

对于最后如何解决问题,赵科长表示:“我们也只能要求整改,张先生的事情我们也答复过,街道方面只能去帮忙协调,并不能强制要求物业方面解决此事。具体责任大小和赔偿数额,可以双方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律师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此事中停车场和车主究竟各自承担什么责任?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车主到商务中心停车场停车,这是一个专业的收费场所,车主进入车库之后,即与停车场之间形成了合同服务关系,停车场的合同义务不仅是提供停车场所,还要对车辆限高进行充分和必要的提示。现在根据双方描述的情况看,虽然在地库入口处有2米的限高提醒,但在具体的停车位置上,停车场对于车辆限高有必要再次提醒,案涉纠纷的提示不够充分;另外,车主也要对自己的车高有一个清醒认识,对于限高区域应当主动退避,或保持必要的审慎。因此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综上看,宋联民律师建议,停车场方面可以和车主坐下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责任分成,按照什么比例承担,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胥欣)

关键词: 车库 协商 整改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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