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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消费升级类商品需求旺盛

来源:陕西日报2021-07-01 10:27:28

记者日前从省统计局获悉:根据“十三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之九显示,我省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消费升级态势明显。

“十三五”期间,我省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05.92亿元,是2015年的1.4倍,年均增长7.0%;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数达9668家,较2015年增加4160家,年均增长11.9%。从行业增加值来看,消费市场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稳固,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1390.9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1834.26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34.54亿元提高至2020的376.2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5.7%和2.4%。

“十三五”期间,我省消费升级类商品需求旺盛。2020年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是2015年的1.6倍,年均增长9.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是2015年的1.2倍,年均增长3.6%;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均为2015年的1.4倍,年均增长均为7.4%。2020年,这4类商品零售额合计占比为12.2%,占比较2015年的10.5%提高1.7个百分点。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特别是私家车消费发展速度空前高涨,拉动石油及制品类商品热销,二者成为消费市场新的支撑点和增长极。2020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084.87亿元,是2015年的1.2倍,年均增长3.5%;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702.79亿元,是2015年的1.2倍,年均增长3.1%。2020年,这两类商品零售额合计占比为38.2%,占比较2015年的37.4%提高0.8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我省区域结构更加优化。陕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5年的746.61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129.73亿元,年均增长8.6%;关中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5年的5354.37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7447.29亿元,年均增长6.8%;陕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5年的758.12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038.9亿元,年均增长6.5%。陕南地区年均增速高于关中地区1.8个百分点,高于陕北地区2.1个百分点。(记者 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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