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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1-07-30 09:43:21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提出,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措施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9.8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下降16%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根据实施意见,石家庄将实施6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适时将碳排放许可纳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2025年,“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150个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加快推进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运输管道,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路有序转移,2025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氢能货车,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要达到100%。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规范,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光盘行动”;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提高城市公交网和站点密度,力争实现5分钟换乘、500米乘车,加快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设施建设,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实现翻番。推动钢铁、焦化等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2025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加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成6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关键领域,研发应用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自主建设、联合共建等方式,在绿色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市级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便于收缴的收费制度;健全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任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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