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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22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

来源:成都日报2022-03-16 16:32:25

围绕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消费热点,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2022年3月上旬,四川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开展了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昨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了这份《2022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本次调查通过云平台调查方式进行,访问对象为全省21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抽样根据四川人口分布情况进行设计,具体采用分层二阶段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全省共计完成样本量3700个,受访者年龄、性别、城乡、学历等各项分布情况合理,样本代表性强,客观反映了四川消费者的评价和诉求。

《报告》显示,在2021年消费过程中,有84.3%的受访者遇到过不诚信经营或消费不公平,“广告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较突出,受访者反映不诚信经营或消费不公平现象比较突出的消费场所主要集中在“网购”方面,尤其是“网络团购平台”“直播带货”等。

消费质量最满意的是手机、家电和生活日用品

调查显示,2021年8类主要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为72.49分,其中,“手机”“家电”“生活日用品”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排前三位,“保健品”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为57.60分,明显低于其他商品。评价得分最高与最低相差22.01分。

2021年10类主要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为71.07分,其中“公共交通服务”“快递物流服务”“购物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排前三位,“医疗服务”“通信和网络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金融保险服务”4类服务性消费质量满意度评价得分低于70分,评价得分最高与最低相差13.61分。农村受访者对10类主要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分(71.38分)较城镇受访者(70.98分)略高0.40分;女性受访者满意度评价平均分(71.94分)较男性受访者(70.73)高1.21分。

消费支出最主要的是购买食品、日用品和子女教育

对于受访者2021年个人或家庭的主要消费支出,表示“购买食品、日用品”的比例最高,为82.5%;其次是“子女教育”,为34.0%;第三是“购买服装、化妆品”,为33.1%。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还贷款”和“服装、化妆品”的比例分别较农村受访者高12.9个和6.9个百分点,而选择“看病医疗”的比例较农村受访者低10.5个百分点,其余选项的选择情况差异不大(此题为多选,选项相加不等于100%)。

消费不公平最主要的问题是广告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

问及受访者“在2021年的消费中,遇到过哪些不诚信经营或消费不公平问题”时,仅有15.7%的受访者表示“没有遇到过”,表示遇到过的问题中,“广告虚假宣传”的选择比例最高,为50.7%;其次是“个人信息泄露”,为40.3%;第三是“虚假促销”和“诱导交易”,均为29.7%(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问及受访者“2021年主要的购物消费场所或渠道”时,表示是“网购”和“超市”的比例排前两位且远高于其他选项,分别为83.7%和75.3%,第三是“大/中型商场”,占35.3%。分城乡来看,城镇和农村受访者选择“网购”和“超市”的比例都明显较高,均排在前两位,此外农村受访者选择“集市”和“街边店铺便利店”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40.5%和38.0%(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同时问及受访者“认为当前哪些消费场所的商家不诚信经营或消费不公平现象比较突出”时,“网络团购平台”的选择比例最高,为45.5%;其次是“直播带货”,为38.0%;第三是“微商微店”,为26.4%;另外,表示“都没有”的占17.0%(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报告》分析认为,总体来看,目前消费市场形态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不诚信经营或消费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监管部门及网购平台方需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科学合理制定规则并加强监管,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加快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促进消费升级。

本报记者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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