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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款

来源:南通网2021-11-02 14:36:42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自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款,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记者昨天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有关公告,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芦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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