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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2021-01-15 14:04:47

上周,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记者发现,时隔数日,各家银行尚未按照新规调整自己的信用卡利率政策。多家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正在认真研究新政策,因此信用卡透支利率暂时还没有调整,但始终会遵照监管规定执行。

新 政

央行通知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

1月8日,央行网站刊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20】327号)。《通知》称,为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即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通知》还要求,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并及时更新,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和计结息方式,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时应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不得仅展示日利率、日还款额等。

发 现

信用卡透支日利率万分之五仍是主流

记者13日查阅工行、招行、建行、平安等多家银行官网展示的信用卡合约,发现并未新增与持卡人协商确定等内容,默认的透支利率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有的银行设定了透支利率的上下限,也是与央行此前的规定一致。

比如,工行牡丹卡领用合约规定:乙方对甲方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约为18.25%,受每月天数不同及甲方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按月计收复利,并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平安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的,无须支付当期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全部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须按日息万分之五支付全部交易自记账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招行和建行的合约里设定了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下限,都采用了央行此前的标准,但都注明没有特别约定,默认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回应

定价调整可能需要较慢的过程

“我们也是上周才正式收到通知,业务部门已启动相关政策研究,还需要一段时间做决策。”有股份银行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还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透支利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信用卡业务的收入,银行一定会慎重对待,需要时间认真研究;另外,过往经验证明银行收费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市场强烈关注,“轻举妄动”很可能会带来舆论压力,大家都怕当“出头鸟”,所以暂时选择研究观望。“整体而言,对于信用卡这类C端业务,由于单户授信额度有限,客户更多考虑的是便捷性,用卡粘性较大,对利率敏感度较低,政策不足以驱动信用卡透支利率明显下行,定价调整将是一个较慢的过程,现阶段多数银行仍在执行日息万五而不是打折即是佐证。”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认为,政策开放后银行用卡透支利率有下降趋势,但短期内政策影响有限。

关键词: 信用卡透支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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