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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异地揽存开办异地存款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2021-03-03 10:35:19

2月26日,央行官微转载《金融时报》文章,对“异地存款”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事实上,早于今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中提出:“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异地揽存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

对“异地存款”给出明确定义

《报告》对“异地存款”给出了明确定义:“异地存款是指银行通过在没有设立实体网点的地市开立的账户吸收的存款。”这个定义非常明确地指出,是否为异地存款,关键看开立存款账户时的地理位置,开立账户后的存款行为不受限制,储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也不作为异地存款的判断标准。

简单讲,凡是到银行的实体营业网点开设的账户,其存款就不算作异地存款。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远程开立的账户,如果开立账户时,所在的地市有该银行的实体营业网点,该账户的存款也不算作异地存款。只有远程开立账户时,所在的地市没有该银行实体营业网点,其账户的存款才是异地存款。

地方法人银行“异地存款”存隐患

那么什么类型的银行禁止开办异地存款?人民银行有关专家指出,禁止开办异地存款的规定适用于地方法人银行。这主要是因为地方法人银行的业务应该聚焦于本地,服务于本地的居民和企业。银行设立实体网点需经过监管机构的评估和批准,所以地方法人银行的展业范围也应以此为准,不应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突破这一范围。

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均不受禁止开办异地存款的约束。没有实体经营网点、业务在线上开展的地方法人银行也可以吸收异地存款,但此类银行展业范围不受空间限制,实质上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经营的银行,所以存款利率自律要求也要参考国有银行执行,以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上述人民银行有关专家还指出,有观点认为,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存款,是好的金融创新,应该加以保护。事实上,如果地方法人银行在没有实体网点的异地吸收存款,储户就很难对这些银行有直观的了解,甚至连这些银行在哪里都不知道,更无法判断其经营情况。这些银行一旦出现风险,将会严重损害异地储户的合法权益。

而且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突破展业范围的空间限制,并过度宣传其存款受到存款保险的保障,是“零风险”的,以实现快速扩张。但这种快速扩张往往并不审慎,隐藏较大的风险。一旦爆发风险,存款保险就要兜底。存款保险的保费是所有银行共同交的,穿透以后本质上都是老百姓的存款,如果去填补那些经营不审慎的高风险机构的损失,最终受损的还是所有储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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