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岳阳县城天鹅中路,一辆公交车没有按照规定进站下客,而是直接停在了行车道上,而后方一辆白色小车从最靠近中央护栏的车道连续变道,见缝插针开到原本公交车进站的车道,而此时,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正在下车,小车避让不及,女乘客被撞倒在地。这起事故该由谁负责?
记者16日从岳阳交警部门获悉,小车驾驶员罗某因驾驶机动车占用公交站台车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公交车司机李某因驾驶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