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正文

到2022年底,湖南地级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来源:华声在线2022-01-24 19:33:02

三湘都市报1月2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王普)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意见》指出,到2022年底,长沙市在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除长沙市以外,各地级城市(含吉首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地级城市(含吉首市)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或协同处理,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设市城市实现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各市州至少有一个县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面推动源头减量。生产环节,鼓励企业对产品进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绿色包装技术标准,推动产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流通环节,鼓励引导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消费环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推广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督促餐饮、宾馆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和“净菜上市”,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居住区推行“定点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

《意见》指出,将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方式。居住区推行“定点定时”投放和“定点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综合考虑居住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服务半径等因素,逐步推行投放设施“撤桶并点”、“撤桶建站”,鼓励距离适宜的社区、单位和街道跨区域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的集中投放点,实现共建共用。

投放点根据需要配备分类指南宣传栏、遮雨棚、洗手装置、除臭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在单位办公场所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投放设施,根据需要增设厨余垃圾投放设施。在广场、公园、机场、客货运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设施。在餐饮门店应设置厨余垃圾投放设施。

此外,引导居民自觉树立分类意识。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分类参与度70%以上。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2025年前省级和14个市州完成立法。已颁布垃圾分类法规的地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严肃查处和曝光违反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