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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梁策记者 陈奋翔)今年以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途径,不断规范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该局明确非现场监管对象,将正面清单监管单位和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纳入非现场监管范围,安排专人通过紧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点企业排污口视频监控,采集监管对象环境管理数据,录入移动执法系统。
通过审核数据和定期汇总并分析,审核认定无违法行为的,形成检查结论录入执法系统归档;审核认定存在一般性违规行为的,要求被监管对象限期改正;审核认定存在涉嫌违法应立案调查的违法行为,及时启动现场执法检查。
该局还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结论应用,将其作为动态调整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长武分局表示,将继续探索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