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正文

陕西开展“寒冬送温暖”社会(慈善)组织联合行动

来源:三秦网2022-12-14 16:30:08


【资料图】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王嘉)12月14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李鹏飞介绍我省开展“寒冬送温暖”社会(慈善)组织联合行动相关安排。

12月8日,省民政厅印发了《“寒冬送温暖”社会(慈善)组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献爱心、送温暖、暖人心。本次行动从2022年12月10日开始,到2023年2月10日结束,为期两个月。

此次活动参与主体是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全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社会组织。救助主体主要是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和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引导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这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摸排好困难群众需求,汇总有关捐赠数据,监督捐赠行为。慈善组织由省慈善联合会、省慈善协会为引领,号召其他慈善组织积极参与,依法依规开展线上线下的募捐活动。其他社会组织以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引领,号召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捐赠活动。

募集的重点物资主要是困难群体需要的米面油、方便食品、棉被、大衣等生活物资以及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各级民政部门通过“五排查五到位”活动将摸排出的享受国家救助政策后仍有生活困难的人数和生活需求及时推送到同级慈善协会,同级慈善协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救助。县级募集的款物就地分配。市级募集的款物在行政区划内统筹分配。省级募集的款物实行重点分配,向救助对象多,需求多,缺口大的市县给予倾斜。

李鹏飞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动员全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各界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做好困难群体需求、资金物资募集、发放款物统计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慈善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例进行积极宣传,形成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