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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讯:外汇局通报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最高被罚410万

来源:扬子晚报2022-08-05 19:34:23

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度通报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

这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涉及的时间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处罚对象均为个人,外汇局表示,处罚信息均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相关资料图)

其中,被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例是山西籍赵某,其在2018年9月至11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

从通报的内容看,这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中,4人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来非法买卖外汇,另外6人则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的通报

案例1:北京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9.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北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32.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9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1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折合110.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北籍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97.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贵州籍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49.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山西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至11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西籍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7月,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5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1.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62.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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