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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重大违法行为 奖励金额最高100万

来源:辽宁日报2022-01-18 10:45:17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部署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对公民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举报以下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奖励: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我省根据举报级别划分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一级举报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二级举报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三级举报为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也给予奖励,一级举报至三级举报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内部人员举报的奖励金额更高,按照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上限不突破100万元。匿名举报人经市场监管部门能够确认身份的,并符合举报奖励发放条件的,也给予奖励。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社会公众可以通过12315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等方式举报违法线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决不泄露举报人信息。(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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