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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出台《若干措施》 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优化整合改版升级

来源:河北经济网2022-06-30 09:22:43

近日,秦皇岛市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优化整合、改版升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秦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5条具体措施涵盖了人才引、育、管、用等各个方面,诚邀天下英才来秦创新创业。

入选“港城英才”可获全面支持

今年,秦皇岛市开始实施“港城英才”支持计划,每3年从全市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评选100名包括“秦皇岛市领军人才”“秦皇岛市创新创业人才”“秦皇岛市青年拔尖人才”在内的“港城英才”。新评选的“港城英才”纳入“港城英才”服务卡持卡人才范围,在管理服务期内享受政治、经济、工作等方面待遇。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注重从符合条件的“港城英才”中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入选者将获一次性奖励2万元,管理服务期内,每人每月享受600元工作津贴。申报的科研项目优先审批、重点支持,科研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予以优惠。同时,该市将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市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修深造和学习考察等。

对3个平台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从科技层面加大了对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需求信息和高校科研成果发布平台,开通供需对接“直通车”,促成更多科研成果在秦皇岛市转化。加快聚集一批国家级、国际化的研发机构,打造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市域企业新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建设单位100万元至500万元资金支持;新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给予建设单位20万元至50万元资金支持;新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建设单位5万元至10万元资金支持;新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以内资金支持;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以内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立人才创业项目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等,根据服务绩效,给予20万元以内资金支持。

优秀高校毕业生来秦就业有房补

《若干措施》在引进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方面更是诚意满满。该市对新创建或新评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以内资金奖励。对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获得全省技能大赛金奖的团队或个人,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全职引进的上述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等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向在秦皇岛无房的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来该市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房租补助;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及“双一流”院校和世界排名前200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房租补助。此外,该市还出台了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对“双一流”人才优先聘用

依据《若干措施》,该市将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用于超编、满编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等紧缺急需人才。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优先保障“双一流”、世界排名前200位国(境)外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用编。对确需设立机构、增加编制的国家级创新团队,机构编制部门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予以优先支持。对新引进人才原专家称号、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以及工龄等予以相应承认。对因流动原因辞职的,承认其原有身份,前后工龄连续计算。非本人原因未能从原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人才,经调查认证后,兑现相关待遇。支持和鼓励该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其职称、年龄、科技成果形式、获奖层次、获得专利与否均不作为限制条件。( 张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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