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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讯息:长沙岳麓区检出5例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

来源:华声在线2022-12-02 11:49:47

华声在线1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胡锐)刚刚,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通告,岳麓区检出5例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任某某,男,51岁,住咸嘉湖街道茉莉花酒店。11月30日从河南省洛阳市返长,12月1日混管初筛阳性,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资料图)

感染者2:段某某,女,21岁,住西湖街道潭石路177号, 11月30日从外省乘坐高铁G430转G305返长,12月1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宋某某,男,28岁,住望城坡街道菲曼酒店,11月30日从外省乘坐G71次返长,12月1日单管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李某,女,27岁,住望城坡街道菲曼酒店,11月30日从外省乘坐G71次返长,12月1日单管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张某某,男,28岁,住万科金色梦想C区9栋,11月29日从外省乘坐CZ4255返长,12月1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30日

12:21自驾从外省到达京港澳高速雨花收费站,在收费站落地检;

13:12到达岳麓区美林海王星辰;

13:32:至城市便捷湘雅附三店,后至茉莉花国际酒店旁边的万利隆包子铺(银古苑店)就餐;

15:00至茉莉花酒店入住;

18:00至酒店一楼大堂取外卖后返回房间未再外出。

12月1日

7:30至酒店一楼大堂取外卖后返回房间未再外出。

感染者2:

11月30日

18:04从外省乘坐高铁G430(6车厢11D座)转G305(5车厢4排)到达高铁南站;

19:19打车到达岳麓区西湖街道潭石路177号,下车至六谷大药房买口罩,后步行回家;

23:43下楼至全爱南食经营部购物。

12月1日

未外出。

感染者3:

11月30日

12:18从外省乘坐G71次列车02车到达长沙火车南站;

12:29在高铁站进行落地检(阴性),后步行至地铁站搭乘2号线;

13:25到达汽车西站在出站口停留10分钟;

13:42到达柏家二食堂麓景店(旭日海洋酒店旁)就餐;

14:50离开至菲曼酒店;

15:12进入酒店并办理入住;

15:43到达时代广场;

16:30步行到豆豆网咖大堂上网;

20:20离开步行至时代广场小小德就餐;

21:00在时代广场小吃街逛街,之后步行至菲曼酒店。

12月1日

10:56到望城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码采样点核酸采样;

11:04在宜中食品店购买物品后回菲曼酒店再未外出。

感染者4:同感染者3

感染者5:

11月29日

15:14从外省乘坐CZ4255(座位号57D)来长,落地检(阴性);

16:10打出租车(湘ADX7702)到达万科金色梦想C区;

17:30到达虹桥公寓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18:22到达和馨园地铁口4号口,之后到万科金色梦想B区,后回家;

20:14在虹桥公寓酒店楼下芙蓉兴盛买物品,后回酒店。

11月30日

16:50下楼在虹桥公寓酒店二楼大厅采样。

12月1日

在虹桥公寓酒店休息无外出。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的压力持续增大, 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 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 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一审:丁鹏志 二审:黄京 三审: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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