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起诉LV专柜售假”案再审开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二审判决退还罗小姐货款18700元、赔偿三倍包款56100元 LV专柜申请再审
5月11日9时许,备受关注的“长沙市民起诉国金中心LV专柜售假”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送检鉴定为假货的包是否是罗小姐从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购买的”,在长达4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此进行举证、质证,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在陈述再审请求及事实与理由时,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代理律师当庭增加再审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恶意隐匿、毁灭关键物证和电子数据证据,妨碍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被申请人(即罗小姐)代理律师对此提出了诸多异议,并释明了法律依据,经慎重权衡,该增加的再审诉讼请求被LV店方撤回。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黄亚苹 虢灿 实习生 盛涛 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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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起诉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售假
获得3倍赔偿并退货
2020年9月12日,罗小姐与男友高某一起,在长沙市国金中心二楼LV专柜购买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款项由男友高某代为支付。手袋买回以后,罗小姐怀疑该包为假货,并送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
2021年6月3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称,送检的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VAUGIRARD手袋,涂层帆布拼皮革,棕色老花/红色。鉴定意见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花特征。也就是说,鉴定机构认为该手袋并不是LV公司生产。
拿着鉴定意见,罗小姐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V专柜应诉。根据双方举证情况,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LV专柜退还罗小姐货款18700元、赔偿三倍包款56100元。LV方不服上诉,长沙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5月,罗小姐收到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支付的共计7.48万元款项。
三湘都市报进行独家报道,LV方曾用短信回应称,路易威登充分尊重中国法院并已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然而,路易威登在诉讼中从未认可原告(即罗小姐)购买9个月后要求退款的包袋由路易威登售出。路易威登方面在短信中强调,路易威登坚决否认指控,已申请再审并诉求纠正原审判决。
原告
“罗小姐恶意炒作,破坏了营商环境”
5月11日,“长沙市民起诉国金中心LV专柜售假”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作为案件再审申请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下称“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提交关键性证据——罗小姐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截图,据此证明其送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为“假货”的包,并不是从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购买的同一个包。
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代理律师提到,上述微信朋友圈截图中有款式为“VAUGIRARD手袋”的照片,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留底照片比对,花瓣、缝线等细节存在明显差异,无法认定罗小姐在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购买的包与其送检的包存在同一性。
该代理律师表示,路易威登集团创立于1854年,在品牌创立160年及进入中国30余年,从未发生过一起售假案件;罗小姐在购买“VAUGIRARD手袋”近9个月后,才质疑商品是否为正品,不排除其在专柜购买并取得发票、白色条形码防伪标识等材料后,拿着非专柜所售手袋送检,取得“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花特征”的鉴定意见申请退一赔三,同时故意利用媒体舆论炒作,引起轩然大波。
他强调,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所售产品均有内置芯片,但涉及商业机密并未在销售时告知顾客,且没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要求奢侈品销售方将序列号展现在交易凭证上,这也是对顾客充分信任采取的措施。
该律师认为,罗小姐在发现销售漏洞后故意炒作,且无法因路易威登集团是全球奢侈品销售方就得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进而做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的一审判决,罗小姐的故意炒作及判决对长沙营商环境、奢侈品行业健康发展、稳定交易秩序产生影响。
被告
“是柜姐要求我出示鉴定报告”
对于路易威登集团“故意炒作”“拿着假包去鉴定要求赔偿”的指控,罗小姐觉得很委屈,在庭审现场气得浑身发抖,“发生这件事之前,我在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买过十几个包,有足够的消费能力。觉得包是假的,我也第一时间前往专柜,是柜姐态度傲慢,要求我提供专业鉴定机构的检测报告。只是本人过了9个月才觉得包有问题,品牌就能因为间隔时间太长不做任何售后处理?”
罗小姐表示,将“VAUGIRARD手袋”带至专柜时,如果柜姐或店长能提供证据,也就不会出现送检、诉诸法庭等,“作为一家全球性的奢侈品集团,态度傲慢。若真有一扫即可知真假的内置芯片,为何不在我第一次到店质疑时答疑?”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阳作为罗小姐的代理律师参加再审。
刘丹阳表示,罗小姐作为普通消费者,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提交在“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购买手袋的小票、防尘包、照片以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已尽到作为普通消费者的举证义务。
她表示,再审申请人提到的罗小姐微信朋友圈截图、“VAUGIRARD手袋”均带至一审庭审现场,若路易威登集团认为送检包与在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买到的包不具有同一性,为何在一审、二审时均未申请勘验物证或申请证据保全?路易威登集团决策失误造成的后果,不能归咎于罗小姐。
刘明则认为,作为一家全球奢侈品集团,其销售的手袋却没有证明唯一身份信息的溯源码,因此无法证明销售产品与罗小姐手中产品具有对应性,缺乏责任标准;同时,因为拍摄角度、拍摄设备、拍摄模式不同,即便是同一件商品也会出现照片上的差异,这无法作为关键性证据。
目前,该案再审后尚未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