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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养我老,我赠你房!长沙两兄弟签《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华声在线2023-06-12 09:27:19

哥哥因为中风失去劳动能力,生活起居需要弟弟的帮扶,为此,他以协议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赠予弟弟。6月9日,两兄弟在法院、公安、司法、社区的见证下,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实,这样的方式并不局限于亲属,受遗赠人也可以是邻居或组织。那么,这样的方式适用于养老吗?对此,记者采访了该份协议拟定者,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枫予。

■文/图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资料图)

6月9日,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社区,陈哲与弟弟陈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心愿:“你养我老,遗产赠你”

6月9日,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社区,在法院、司法、公安、社区的见证下,陈哲(化名)与弟弟陈理(化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陈哲对弟弟陈理表示,“你养我老,遗产赠你。”

两年前,陈哲与妻子离婚,女儿跟着女方生活。一年前,陈哲突发疾病中风致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陷入困境。由于跟前妻和女儿的关系比较糟糕,生病后陈哲一直由弟弟照顾。在陈哲的名义下,还有一套拆迁安置指标房,需交纳10.5万元建设费。

考虑到未来的生计,陈哲在跟家人商量后,决定请弟弟出资交纳指标房的建设费及房屋装修费,而房屋出租后所获得的租金全用于哥哥陈哲的生活开支。待陈哲去世后,该房屋归弟弟陈理所有。

在这份《遗赠扶养协议》中载明:弟弟负责哥哥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其中,包括弟弟每月给哥哥生活费2000元,如果哥哥生病,弟弟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优先从哥哥遗赠财产的租金收益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弟弟对遗赠财产进行处置用于救治哥哥。

值得一提的是,在哥哥生前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弟弟是不能对该房产进行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处置的。当然,如果弟弟发生了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情形,有权解除该协议。

答疑:选对扶养人前提是值得托付

其实,《遗赠扶养协议》出自《民法典》第1158条关于遗赠扶养的相关规定,即: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为此,记者就针对这一话题,采访了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枫予。

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达成遗赠扶养协议,是基于遗赠人与扶养人的自愿,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优先于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的,在选择扶养人的时候,需要慎之再慎。以本案为例,陈哲是有父亲和小孩的,如果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获得,也就是说,即使他的弟弟位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之列,并且承担扶养陈哲的义务,依旧无法获得遗产。而在社区的见证下,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就能保障弟弟承担扶养义务后应有权利的实现。

问:遗赠人如果因病需卖房换钱,该怎么办?

答:协议签订了,意味着扶养人要承担遗赠人的扶养义务,而义务中就包括了生养死葬,扶养人是需要承担遗赠人生病住院的开支的。当然,签订这个协议,并不意味着单方获利,更多的是一个辅助。如果遗赠人所需医药费超过扶养人的极限,或者扶养人发生意外导致协议不能继续,扶养人一方可以解约,双方也可商议具体的补偿方案。

问:如何确保协议双方的安全?

答:被扶养人是弱势的一方,安全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话题,但这已不是单一法律问题,还涉及了协议执行中,其他亲友以及社区等第三方的监督。如果涉及刑事犯罪,还需要公安部门的刑侦结果。个人建议,为了规避安全问题的发生,可以在拟定协议时,约定对遗赠人进行定期体检等,及时掌握其健康变化。其实,最关键的一方面是遗赠人找对值得托付的扶养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我们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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