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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世界观察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07-05 16:47:4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东北冷涡影响,5日凌晨至6日,我市自西南向东北将出现明显降雨,5日白天为主要降雨时段,过程累积降雨量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等次生灾害。7月4日14时30分,市防汛办、市水务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黄色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蓝色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省防指已于7月4日23时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绥化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哈尔滨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7月5日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县(市)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滚动预报预警,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措施,尤其要落实好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要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灾害防范应对,加强巡查防守,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前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及时处置突发险情,提前果断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响应行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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