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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者从巴彦、延寿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两地均发布关于“十一”假期期间严厉打击学科类隐性变异培训的公告,并将开展具体执法打击工作。
记者了解到,延寿县在“十一”假期期间,将由延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联合检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县域内各街道、小区,重点对托管班、小饭桌、教育咨询公司、教育文化公司、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巡查、检查。对无证办学的黑机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规定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同时,延寿县教育局发布公告中提醒广大家长,该地目前已无合规学科类培训机构。因此,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均属于违规培训,希望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如家长发现各类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为延寿县教育局:53023784,并要求反映和提供线索材料务必全面详实,署名和联系方式尽量真实有效,以便反馈处理情况,同时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依法保护。
记者从巴彦县教育局获悉,该地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国庆假期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教师、社会人员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严格落实法律和政策要求,强化规范自律,不得在假期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求在职教师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不介绍、不诱导、不暗示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呵护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最后,巴彦县教育局还告知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结合家庭实际,合理安排假日生活;增强亲子互动,培养兴趣,开拓视野,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盲目跟风报班,避免出现“退费难”等问题,损害自身利益。
哈尔滨日报记者 郑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