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邵渭滨 记者陈奋翔)4月上旬,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直属三中队接公安部线索,席某、陈某、路某等人银行账户存在交易流水异常,疑似进行“跑分”。
接到线索后,侦查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席某等人名下银行卡转移大量涉案资金,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重大嫌疑,民警陆续将席某等人传唤至秦都分局进行调查,经讯问,席某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在对席某等人审查时发现,上述“跑分”人员均与刘某存在重要关系,因案件形势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经多次研判分析,确定该团伙主要流窜于西安、咸阳、兴平三地,嫌疑人刘某为“中间商”。
4月13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某酒店将刘某抓获。据刘某供述“洗钱跑分,来钱快、回报高”,尝到甜头的他开始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形式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获利。
经过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以田某、许某、杨某为首,帮助境外诈骗人员转移涉案资金,以此获利。
很快,专班人员通过调取监控、摸排走访等大量工作,摸清该团伙的作案特点后,经缜密部署,4月29日16时许将田某、许某、杨某等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田某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团伙涉嫌帮助转移支付涉案资金高达300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杨某等七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秦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