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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立法原则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江苏经济报2021-10-20 11:14:52

为用法治力量保障“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目标要求,10月16日,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暨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连云港市召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到会作主旨发言。江苏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连云港市委书记方伟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开幕式并作主旨发言。

江必新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江苏省用最严格法治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江苏法院通过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建成了“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对于江苏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产生重要影响。他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原则,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上要讲究各种相关价值的平衡,科学运用环境资源裁判方式及执行方式,把握生态损害赔偿精准化原则,坚持恢复性生态修复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治理。要积极吸纳各方面人才参与有关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陪审、旁听案件,主动听取意见。要尽快完善环境资源鉴定评估体系,科学使用生态修复基金。要研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作法,为科学立法提供参考。

夏道虎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江苏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认真贯彻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忠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创建环境资源审判“9+1”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持续更新司法理念,首创“技改抵扣”“分期付款”等裁判新规则和“异地补植”“劳务代偿”等执行新方式,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江苏模式”。在今年召开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省法院介绍了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江苏经验”。他强调,要切实强化研讨会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再上新台阶。

方伟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作为国家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连云港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大系统,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先后出台10多部地方性法规文件,在全国率先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服务大局取得显著进展。此次研讨会在连召开,必将为连云港实现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带来更多有益启示。

王腊生提出,要以生态文明保护建设的需求为导向,促进研究活动的规划与落实,不断地发挥研究会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当中的影响力。要在关键领域做好江苏研究,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为基础,围绕江苏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有针对性、预警性地提出生态环境防治保护的建立和对策。他强调,要积极培育人才队伍。我省正在起草社会科学人才条例,计划明年出台。要抓住这个机会,利用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壮大生态环境研究的人才队伍,大力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人才。

蔡绍刚表示,2017年以来,连云港法院通过设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江苏创出诸多“第一”:第一个实现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新机制,第一个实现“庭按院建”要求建成全新“智慧化”法庭,第一个实现生态修复由个案到类案修复再到项目化修复全覆盖机制,第一个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修复基地,用创新践行生态优先,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下一步,连云港法院将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的理念,不断深化环资审判机制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切实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与裁判规则。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王树义,南京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连云港市委常委、秘书长黄远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等出席开幕式。南京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建新,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省高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南京环资法庭及全省各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在法院的分管院领导、法庭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参会。

在主旨发言阶段,王树义、刘小冰及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迎,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晋海,灌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绕围绕环境司法、生态法治观、跨域污染协同治理、环境资源审判体制等不同方面作了发言。在研讨阶段,10多位专家学者和审判一线法官也纷纷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真知灼见。

江必新一行还视察调研了连云港市司法执行基地和连云港市中级法院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陈列馆等场所。(朱 刚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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