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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医保改革新政策_每日速递

来源:本地宝2023-05-19 1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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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医保改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5月19日

2023年5月11日,湖南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调整门诊起付标准,具体如下: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相关链接>>>湖南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0日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城乡居民医保应当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相关链接>>>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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