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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税务局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江苏经济报2021-11-09 10:11:0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提高,激发了我们公司对研发投入的热情。同时,在第3季度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对于缓解我们公司的资金压力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蓝建容兴奋地说,“以前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按老政策计算的话公司第3季度要预缴企业所得税200多万元。新政策出台后,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仅预缴6500余元,少预缴200多万元企业所得税,而且申报手续不断简化,体现了国家对制造业扶持的决心,为企业轻装前行、自主创新拓展了空间!”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现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获得“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优秀诚信单位”称号,主营肿瘤微波微创介入医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细分行业位次全国第一。

为了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同时在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提出,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不仅与企业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更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关键。为此,南京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政策辅导,确保制造业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

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人员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优惠力度大,覆盖面广,还能够为企业及时“回血”,促使其更多地投入研发资金,一心一意搞研发,加快产品升级,助力创新发展。作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加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享受情况的跟踪和辅导,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更多纳税人。(杨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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