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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球员喝高了!醉驾被查他被判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来源:射门中国2023-04-27 18:30:44


(资料图片)

对于驾驶员来说,酒驾于人于己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危险举动,行为严重者将遭到法律的惩罚。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刊登了(2023)沪0113刑初355号《杨某某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杨某某的身份是一位球员。

根据该判决书所述,这位1988年10月6日出生于上海市的杨姓球员于2023年2月17日23时17分许,酒后驾驶牌号为沪EXXX**小型普通客车,途径上海市外环高速、沪崇高速行驶至宝山区XX路出宝安公路北约5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杨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最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决书注明,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判决书落款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

据悉,被判处缓刑者属社区矫正人员,受《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约束。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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