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16日讯 酒店服务员遭遇房客敲诈选择报警,面对调查却支支吾吾,结果更是因此获刑。10月16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报警服务员龚某球既是敲诈勒索的受害者,又是盗窃的嫌疑人。
面对房客敲诈,“惯偷”被迫报警
【资料图】
龚某球曾因犯抢劫罪获刑,服刑期满后应聘成为长沙开福区某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却没改掉小偷小摸的习惯。
2023年5月20日,龚某球进入酒店2007房间打扫卫生时,发现房客放在屋内的2200元人民币和5000元港币现金,便动了歪念,顺走了这些现金。
打扫完毕,还在收拾工具的龚某球突然被房客拦下,“你偷了我的钱,我有监控视频,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为息事宁人,龚某球被迫按要求把盗窃的钱和1万元交给房客。
5月24日,在打扫酒店其他房间时,龚某球又窃走了房客留下的现金,没想到再次遭遇房客敲诈,龚某球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两名房客在短短几天内以同样的手法威胁龚某球勒索钱财,并非“巧合”。检察官询问证人及走访现场,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带着摄像头入住,只等服务员“上钩”
原来,酒店一名工作人员与龚某球共事时,发现其有盗窃酒店客人财物的习惯。在日常聊天时,他将此事告诉了朋友周某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某友随即与朋友韩某、邓某建商量,打算大“敲”一笔。
2023年5月20日,3人刻意将现金放置于酒店房内,在房内安装摄像头后离开,后以报警相威胁敲诈勒索龚某球人民币1万元。
获得了不义之财,被害人还不敢报警,这样的“好事”令3人沾沾自喜,又将此事告诉了另一朋友陈某秋。陈某秋照葫芦画瓢在酒店布好陷阱。果然,龚某球又“上钩”了。
9月15日,开福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周某友、邓某建、韩某、陈某秋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龚某球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9月25日,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周某友、邓某建、韩某、陈某秋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3个月拘役到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而龚某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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