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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9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吴怡)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据悉,通知自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限购政策,此次优化为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长沙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也就是说居民在长沙限购区域无住房,可直接购买首套房,不用再提供落户、社保、个税等证明。而在此前要求“新落户市民+12个月社保或个税;非本市户籍家庭+2年社保或个税”才能购房。此次放开了限购区域首套商品住房的限制条件,将更好地满足合理购房需求。支持安居乐业,就业创业。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