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紧急通知
切实做好8月24日至28日强降水防范工作
据西安气象预报:受副热带高压和低层切变影响,预计24—25日西安市有明显降水过程,其中25日全市有大雨、南部山区局地暴雨;降水前期具有较强对流性质,期间伴有短时暴雨(20~40毫米/小时)及5—6级雷暴大风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30~60毫米。27—28日西安市仍有明显降水天气,全市小到中雨、南部山区局地大雨,过程累计降水量15~40毫米。
(资料图片)
通知要求
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8月24日至28日强降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1.迅速部署落实责任。
此次强降水过程累积雨量大、局地降水强度强、落雨区重叠度高,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劲思想,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靠前指挥调度,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防汛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2.果断组织撤离避险。
各级要严格落实包片责任,党员干部进村组织群众转移。落实区县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确保做到一人不落。运用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果断、提前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涉水在建工程以及前期降雨重叠区等高风险区群众撤离避险工作,尤其是要突出做好夜间强降水预警和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做到早预警、早撤离,各区县、开发区要在8月23日18时前完成危险区人员转移和相关峪口封闭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落一户一人。要加强撤离转移群众的管控和服务工作,防止擅自返回造成伤亡。
3.突出重点防御。
健全区县、街办(镇)、村山洪灾害基层防御体系,充分发挥街办(镇)、村组基层组织的群测群防重要作 用,切实加强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点、 尾矿库、危房危窑、临水临路临崖区、公路隧道、铁路沿线、旅游 景区、建筑基坑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和监督管理,提前落实巡查排 险力量,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抢护、保安全。
4.严格值班值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严肃防汛纪律。主动全面掌握辖区汛情动态和重大工情险情、灾情信息,按照有 关要求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各类防汛信息。
5.做好应急准备。
要密切掌握汛情发展动态,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提前预置力量,安排充足的抢险物料、抽排机泵和 防汛抢险人员。提前对发电机、卫星电话进行维护,加强与应急 抢险救援力量对接,保持热备状态,全力做好应急准备。
6.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县防指要组织工作组对防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抓落实,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力进行。
7.广泛防汛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台、广播、新媒体、云喇叭等多种形式发布强降雨提示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出行 安全,避免到山区、景区、河边和危险地带游玩,主动识险避险不涉险,提高全民防汛避险救灾意识。
主汛期山洪灾害多发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要求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当前仍处于主汛期,强降雨过程频繁,局地极端暴雨容易引发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形势严峻。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效改进提升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8月19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各市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几起山洪灾害,暴露出的监测预报预警方面问题,着力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水平。针对监测盲区优化站网布局,消除监测盲区;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面向公众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切实解决预警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基层防汛应急预案,尽量做到预案一张纸、路线一张图、人员一张表,简单明了。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各市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外来流动人员对当地暴雨特性灾害风险不熟悉,麻痹易大意导致灾害发生问题,切实加强重点群体和场所管控。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短临预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风险提示,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送达;加强流动人员管理,预报有强降雨过程,要采取限流、关停、劝返、撤离等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远离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标识,充分利用广播、户外显示屏等发布警示提示,在危险区域设置必要的防护、报警设施。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各市级有关部门要针对桥涵缩窄山洪沟道,被泥石流淤堵造成洪水壅高,漫溢冲淹场镇等问题,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梳理山洪灾害危险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建档立卡,确定其影响范围并纳为紧急转移重点区域;落实责任人巡查,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应对,遇到强降雨和预判风险,坚决果断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开展隐患整改;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对现有跨河跨沟桥涵过洪能力进行复核,对高风险的临河临山洪沟村居,要创造条件逐步组织避险安置,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