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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11部门印发《通知》 要求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

来源:马鞍山日报 2022-02-22 14:36:14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1个部门印发《马鞍山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通知》要求,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进一步督促落实各级媒体和网络平台广告审查的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要求,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要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要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对其日常监管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开展对已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标识清理工作。要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活动情况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通知》指出,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传统媒体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电商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企业,要坚决依法处置。同时,要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将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国有厂矿单位、铁路、公交车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王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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