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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消保局: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 做到“三看一防止”

来源:扬子晚报2022-03-15 19:05:30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杜燕飞)今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题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表示,针对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问题,消费者要“三看一防止”,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看收益是否合理,要防止过度借贷,避免被误导。

郭武平表示,金融产品跟一般产品不一样,有其自身特点。比如,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高、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风险,就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出现过度宣传,包括承诺高额的回报等问题,由此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

郭武平介绍,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大体有五种类型:一是代言网贷产品等;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三是代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四是为金融产品或者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者整体品牌进行代言。

为此,郭武平强调,一方面,消费者要提高意识和素养,要“三看一防止”,避免被误导。“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产品宣传的收益率到8%、10%,这是非常难实现的;“一防止”是防止过度借贷。另一方面,相关机构要做到“四个不得”。第一,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仅不能请代言,其他方面的营销宣传也不得开展。第二,不得以欺诈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第三,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的承诺,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这是底线。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无风险、保收益等。

“基于这些问题,我们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年轻人等特定群体加强提示。出台专门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压实机构责任。通过这些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信心。”郭武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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